我刚想离开,夏明嫣突然冲过来抓住我的手。
一个侧身,倒向了身后的喷泉。
在水里扑腾的时候还眼泪汪汪地说:「对不起沈小姐,都是我不好,要是这样能让你解气的话,我没关系的。」
我还没反应过来,就感觉一股大力把我推开。
我的头重重地磕在地砖上。
眼前一黑,随即感到一阵剧痛。
我强忍着晕眩抬起头,发现纪随州已经跳进水里抱出了夏明嫣。
外套也紧紧裹在夏明嫣身上。
他一脸心疼地问:「怎么样?冷不冷?有没有伤到哪里?」
夏明嫣倒在他怀里,哭得梨花带雨:「你别怪沈小姐,她被迫把心脏给我,心里不满对我做什么都是应该的。」
纪随州冷冷地瞪着我:「你到底想干什么?答应捐的人是你,现在来找麻烦的又是你,一切都是我的决定,你为什么要迁怒明嫣!」
我张嘴想解释,但他根本不给我机会。
转头就吩咐身边的保镖:「明嫣受的委屈,我要她十倍奉还。」
下一秒,几个黑衣保镖就围了上来。
我根本来不及躲闪,就被按着头没入水中。
按下去抬起来,再按下去再抬起来。
我的眼前一片模糊,快要无法呼吸。
等我再次恢复意识时,发现自己被关在纪随州家里的一个房间。
门外有保镖把守,防止我逃跑或者反悔捐献心脏。
两天后,纪随州的助理过来通知我,说我必须参加夏明嫣的生日宴会,而且还要在宴会上当众向夏明嫣赔罪。
我不想去,但助理威胁说:「纪先生说了,不管你愿不愿意,都必须去。」
「否则就是用绑的,也要让你出现在宴会现场。」
我看着镜子里还泛着肿胀、带有伤痕的脸。
抬起手,麻木地一遍又一遍往脸上拍粉底,试图遮住那些刺眼的痕迹。
我不停地告诉自己:快了,很快任务就能结束,我就能离开这个地狱了。